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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 2022-04-11  点击数:

1.在校党委领导下,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理论、方针、政策、规章,抓好有关宣传学习和督促检查工作;根据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的要求,结合实际提出开展学校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起草和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文件,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有关工作制度。

2.协助党委落实有关统战工作的措施和规定,负责安排统战工作的各种会议与活动。指导、推动各二级党委(党总支)统战工作的开展。

3.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、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,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、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,听取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

4.支持和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抓好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,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。

5.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,会同组织部、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、考察和推荐工作,支持和指导统战群团组织开展工作。

6.关心和支持党外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,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参政议政、建言献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。

7.负责抓好少数民族人士、无党派人士工作。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工作。做好港、澳、侨、台及其眷属工作。

8.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工作,支持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各种研究活动,总结交流统战工作经验。

9.负责完成各级人大、政协、统战部,上级民宗委、侨办、台办等部门和统战群团组织交办的任务。

10.接待处理统战对象来信、来访,负责统战政策咨询。

11.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,切实把党委统战部建设成为团结、进步、民主、和谐的“党外人士之家”。

12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安排的其它工作。